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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基本知识

[日期:2021-12-03] 作者:安全处 1507 次浏览 [字体: ]

一、什么是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是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

二、什么是公民?

《宪法》第33条规定,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三、宪法有哪些主要特征?

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宪法既具有一切法律的共同特点,又具有与一般法律不同的特征,主要是:

第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的内容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根本问题,它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第二,宪法是制定法律、法规的依据。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都要以宪法为依据。

第三,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四、宪法的修改程序有哪些具体规定?

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所以宪法的修改程序比一般法律的修改程序更严格。

《宪法》第64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五、我国宪法就土地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宪法》规定:

(一)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四)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五)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六、我国宪法如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

《宪法》规定:

(一)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二)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七、我国宪法如何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

《宪法》规定:

(一)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二)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搜捕。

(三)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八、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一)平等权。即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同等保护的权利。它包括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和禁止差别待遇。

(二)政治权利。即公民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行为可能性。它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三)宗教信仰自由。即公民依据内心信念,自愿地信仰宗教的自由。它包括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

(四)人身自由。又称身体自由,即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主要包括: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秘密和通讯自由受法律保护。

(五)社会经济权利。即公民依照宪法的规定享有的具有物质经济利益的权利。它主要包括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和继承权,劳动就业权和取得报酬权,休息权,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六)文化教育权利。即文化与教育领域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受教育的权利、从事科学研究的权利,从事文艺创作的权利与从事其他文化活动的权利。

(七)监督权。即公民监督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活动的权利,具体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九、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基本义务是指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它决定公民在国家生活中的政治与法律地位。我国现行宪法第52条至第56条规定公民有以下基本义务:

(一)维护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的义务。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是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部分,禁止任何民族歧视和压迫。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具体包括: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主要是指公民必须树立祖国安全高于一切的观念,同一切损害祖国尊严、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进行斗争;保护国家的声誉和荣誉不受损害;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文面的利益。

(四)保卫祖国和依法服兵役的义务。主要指: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五)依法纳税的义务。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国家进行社会资源再分配的重要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都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六)其他义务。主要指的是受教育的义务和劳动的义务。也就是说,适龄的未成年人必须接受学校教育;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必须参加社会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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