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德育评价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日期:2020-10-20] | 作者:德育处 6065 次浏览 | [字体:大 中 小] |
[摘要] 德育评价是整个德育过程的重要环节。我国目前的德育评价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评价的目标过高、过于抽象,评价的指标体系缺乏科学性,评价的方法单一,评价的主体单一,忽视对德育过程的评价。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是:完善教育评价制度,促进学校德育工作科学发展;树立先进的德育评价理念,确立科学的德育评价目标;与时俱进,建立科学的德育评价指标体系;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实现评估方法多样化;坚持参与与互动、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坚持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相结合,注重德育过程的评价。
[关键词] 德育;评价;问题;对策
德育评价就是评价者依据一定的德育目标及评价标准,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正确的途径,多方面收集事实材料,对德育工作及其效果作出价值判断的过程。
德育评价是判断学校德育工作的效率效果和社会作用的重要途径,是整个德育过程的重要环节,也是德育的主要内容之一。科学的德育评估不仅能为德育目标的确立、德育内容与方法的正确选择与运用提供依据,而且能够外化德育效果与价值。然而,我国目前的学校德育评价还存在诸多问题,需要我们加强研究,探求应对的策略。
一、学校德育评价存在的问题
1、德育评价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
德育评价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它不仅有助于有关部门了解学校德育活动及其效果的现状,更有利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然而,在我国目前,德育评价并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这主要是受应试教育的影响。由于我国目前的中考、高考不注重对学生品德的考查,因而整个社会对学校办学水平的评价,主要是看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升学率,基本上不看学校的德育状况。这就导致了有关部门在对学校的办学水平进行评价时只注重对学生学业成绩的评价,忽视对学校德育工作的考核评估。在一些地方,有关部门基本上没有组织过对学校德育工作的考核评估,即使偶尔对学校德育工作进行考核评估,也是走过场,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德育评价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是我国目前德育实效性较低的重要原因。
2、评价的目标过高、过于抽象
德育具有理想性,提出较高的德育目标具有激励的作用。但当代中国德育的目标往往过于抽象、空泛、统一,目标与目标之间缺乏适当的层次,而且不符合学生和学校德育的实际,很难反映学校德育的个性和学生思想品德的特色,是抽象有余、具体不足。用脱离现实、过于抽象的德育目标作为学校德育评价的目标,难以达到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的规范管理、促进学校德育工作科学发展的目的。
3、评价的指标体系缺乏科学性,过多强调共性和一般趋势
德育评价,最重要的工作是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因为它具有指挥棒的作用,直接影响着学校的办学方向。建立科学的学校德育评价指标体系,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目前,我国对建立什么样的学校德育评价指标体系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特别是在指标体系分解、指标体系权重确定、指标等级设计、指标体系测试和验证等方面的研究还比较肤浅,因而,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起科学、权威的学校德育评价指标体系。近些年,有些地区的相关部门制定了一些大学、中学、小学德育评价的指标体系。但这些指标体系往往过多地强调共性和一般趋势,忽略了个体差异和个性发展的价值。用这种不够完善的指标体系对德育工作进行评价,其效果和作用必然要打折扣。
4、评价的方法单一,过多地倚重量化的结果
我国目前德育评价的方法比较单一,过多地倚重量化的结果,而很少采用体现新评价理念的、质性的评价手段与方法。究其原因,是由于人们对科学的顶礼膜拜,使人们盲目认为量化就是客观、科学、严谨、公正的代名词,于是追求客观化、量化成为教育评价的趋势。其实,在评价内容综合化的今天,以量化方式描述、评定学校德育工作时则表现出僵化、简单和表面化的特点,纷繁复杂、丰富多彩的学校德育工作就被泯灭在一组抽象的数据之中。而且,量化的评估把复杂的德育现象简单化了或只是评价了简单的德育现象,往往丢失了德育中最有意义、最根本的东西。在德育评价中采取量化评价的方法,操作起来可能会比较容易,但却未必能全面、客观反映学校德育工作的状况。
5、评价的主体单一,被评价者处于消极的被评价地位
在传统德育中,有一种观点认为,人的德性是由某种外在力量赋予的,这种德性外在决定论的观点,必然把德育评价的权力交给人的德性决定者。在传统德育看来,统治者及其代表统治者的教育管理者就拥有进行德育评价的无可争辩的权力。正因为如此,长期以来,我国德育评价的主体常常是代表政府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机构,学校以及教师、学生、家长一般没有自我评价的权力。在这样的评价中,评价者与被评价者扮演的基本上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角色,被评价者大多处于消极的被评价地位,评价者与被评价者缺少必要的互动,被评价者对于评价结果大多处于不得不接受的被动状态,没有形成评价者、教师、学生、家长等诸多主体共同参与、交互作用的评估模式。
6、忽视对德育过程的评价,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形成性评价
我国目前的德育评价,比较重视对学校德育结果的评价,往往把学校德育评价看作是学校德育的终结,注重从已有的成效来衡量学校的德育工作的水平,对学校德育的过程评价并不十分重视,忽视被评价者在各个时期的进步状况和努力程度,缺乏对学校德育的动态评价,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形成性评价。简而言之,就是重静态的评价,轻动态的评价。这就不能很好地发挥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
二、提高学校德育评价质量的对策
1、完善教育评价制度,促进学校德育工作科学发展
目前我国德育评价没有得到应有重视的根本原因是教育体制还不完善,尤其教育评价制度不完善。要改变这种现状,必须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完善教育评价制度,尤其是要推进中考、高考制度的改革,改变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作为唯一标准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做法,把学校德育工作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内容,制定符合实施素质教育要求的学校评价标准和实施办法,引导和鼓励学校在德育方面多投入。有关部门要重视学校德育评价,成立专门的学校德育评价机构,加强对学校德育评价的研究,制定科学的评价办法,促进学校德育工作水平的提高。
2、树立先进的德育评价理念,确立科学的德育评价目标
德育评价是一柄“双刃剑”。它既能发挥积极的作用,也能产生一些消极作用。特别是评价理念、评价标准或评价过程有失公平、公正时就会产生较大的消极作用。为了提高德育评价的质量,我们必须树立以素质教育为核心的评价理念,倡导“立足过程,促进发展”的评价,淡化评价的甄别与诊断功能,力争通过评价促进被评价者的发展进步。在对学校进行德育评价时,要重视综合评价,关注个体差异,鼓励学校德育有自己的特色,把是否有利于学校德育过程的优化控制,是否有利于学校德育效率的提高,是否有利于学校德育效果的增强,作为衡量学校德育评价质量高低的判断标准。此外,在评价时,不能仅仅限于学校德育工作的绝对水平评价,还必须看学校的德育工作是否有改进和德育工作水平是否有提高,重视学校在德育工作投入与产出的效益方面的评价。
提高学校德育评价的质量,还必须确立科学的考核评估目标。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德育评价目标要以现实为基础,贴近现实又高于现实,既要重视德育评价的理想取向,又要重视德育评价的现实取向,充实具有时代精神的评价目标,避免德育评价空洞化。
3、与时俱进,建立科学的德育评价指标体系
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的经验、教训看,确立科学的德育评价指标体系,对于学校德育评价都是十分重要的。德育评价要遵循德育规律,依据教育理论,保证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基础上,同时还要考虑本地区和被评价者的实际情况,准确把握评估体系中各指标要素的内涵、作用、结构及相互关系。设计德育评价指标体系必须以德育目标和德育评估内容为依据,根据其要求确定评价指标体系的范围和重心。
目前,我们要加强对中小学德育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的研究,与时俱进,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指标体系。我们认为,设计指标体系应遵循以下原则:(1)各项指标应与考核评估目标保持一致;(2)指标具有可测性;(3)指标体系内指标应有相互独立性;(4)指标体系应有整体完备性;(5)指标应有可比性;(6)指标具有可接受性。
在建立考核评估指标体系的过程中,应该鼓励和允许教师、学生、家长和其他社会成员积极参与,并让他们发表意见和建议。
4、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实现评估方法多样化
早期的德育评价主要使用测量、统计等定量分析的方法。这相对于过去的主观评价是一种进步,它重视了客观公正性,减少了主观随意性。但是,随着德育评价的逐步扩展和深入研究,人们越来越感到德育现象的全面量化是不可能性的,因为学校德育评价面对的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很难用简单的数量关系来表示,何况有些德育内容难以用量化来精确的,即使是能被量化的内容,其精确度也是相对的。此外,许多用于诊断、改进功能的评估结果也不需要完全量化。因此,学校德育评价,必须从实际出发,对不同的评价对象分别采用不同的定性或定量的方法,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以便更客观地反映评价对象。
定性评价是以印象和经验为依据,用语言文字描述、说明、分析评价对象的一种方法。准确的定性评价可以达到入木三分的效果,能准确反映评价对象的特长、优点和不足之处;不准确的定性评价则显得苍白无力,不能准确反映评价对象的特点、优点和不足之处,导致以偏概全、以点带面,得出不准确的评价结论。定量评价虽有其局限性,但它能避免定性评价的随意性。因此,将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有机地结合,采取多种评价方法,有助于更客观、更准确地对学校德育进行评价,有助于促进学校德育工作水平的提高。
在对学校德育进行评价时,问卷调查、观察、座谈等定性分析的方法与测量、统计等定量分析的方法,可以有机地结合起来使用。
5、坚持参与与互动、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实践证明,任何评价如果没有被评价者的积极参与,很难达到预期目的。当代教育评价已不把被评价者作为被动接受检查的客体,而把他们看作参与评价的主体,采取各种途径和方法,使之积极参与评价过程。当今世界各国的教育评价,逐步成为教师、学生、家长、管理者,甚至包括专业研究人员共同参与的交互过程,这也是教育过程逐步民主化、人性化发展进程的体现。让评价者成为评价主体中的一员,并加强评价者与被评价者之间的交流互动,不仅可以使被评价者积极配合,保证评价工作顺利进行,而且,还能促进被评价者通过参与和交流,主动检查自己的工作和成就,改进自己的不足之处,吸取他人的经验,有利于进一步完善自我。因此,学校德育评价应坚持参与与互动、自评与他评本结合,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6、坚持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相结合,注重德育过程的评价
学校德育评价不能只看到学校德育的结果,还必须对学校德育的过程进行评价;不能只看到学校和学生的现有表现,还要看到学校德育的发展潜力和学生思想品德的发展趋势。也就是说,德育评价不能只注重学校德育结果,而应该是结果与过程并重。关注结果的终结性评价,是面向“过去”的评价;关注过程的形成性评价,则是面向“未来”、重在发展的评估。传统的评价往往只注重学校德育工作的结果,而对于如何得到这样的结果的过程却漠不关心。这样就会导致一些学校搞形式主义,只重结果,忽视过程,不利于学校德育的发展。只有关注学校德育的过程,评价才能深入到学校德育发展全过程,全面了解到学校德育工作存在的问题、所作的努力以及获得的进步,这样才能有可能对学校德育的持续发展和提高进行有效地指导,评估促进发展的功能才能真正发挥。因此,学校德育评价不能把鉴定、识别、选拔、表彰作为考核评估的主要目的,而要注重个体在评价过程中的积极体验,注重形成性评价,以调动评价对象的积极性,实现德育评价的最高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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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洪祥,男,1959年10生,中学高级教师。1987年以来在报刊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教学辅导文章350余篇,出版多本专著,曾参加了湖北省初中《思想政治》《活动》教材的编写和人民教育出版社的《品德与社会》教学光盘的撰稿工作。2007年被国家教育部评为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被湖北省教育厅评为湖北名师,2010年被评为湖北省特级教师。